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種業振興行動方案部署要求,嚴厲打擊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種業市場,根據《全國農技中心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冬季農作物種子企業監督抽查的通知》(農技種〔2021〕109號)和《關于印發<2021年江蘇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農辦種〔2021〕3號)要求,現就開展2021年冬季農作物種子企業監督抽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
本次監督抽查的對象是玉米、水稻、蔬菜等作物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抽查企業覆蓋率不低于60%,抽取樣品數量占被抽檢企業生產經營品種數量的比例不低于80%。重點抽查近5年監管中出現不合格、舉報投訴較多、承擔2022年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儲備任務和“兩雜”(雜交水稻和雜交玉米)種子的生產經營企業。對本次抽查不能提供種子樣品的重點監管企業,抽樣單位應要求企業出具2021年種子生產情況說明和包裝入庫計劃,以便跟蹤檢查抽樣,并作為2022年春季種子市場檢查重點。
二、抽查內容
(一)企業生產經營資質。重點核實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許可情況,品種審定及授權、種子來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合規,生產經營檔案是否規范、齊全。
(二)種子標簽。檢查種子標簽、使用說明等內容是否全面、規范,二維碼信息是否完整及其追溯網址是否真實有效、可追溯能否實現等。
(三)種子質量。抽取玉米、水稻、蔬菜等作物種子樣品,開展凈度、水分、發芽率、純度檢測,其中玉米、水稻種子樣品在2022年春季進行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
三、組織方式
各設區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負責本轄區內持證種子企業的監督抽查工作。
四、檢測安排
(一)常規質量指標檢測
所抽取樣品的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常規質量指標由各抽樣單位自行組織檢測;初檢不達標的,將樣品按照檢測任務安排表(見附件1),及時送相關機構檢測。
(二)品種真實性與純度檢測
監督抽查工作結束后,請各市將在生產經營“兩雜”種子企業(名單見附件2)抽取的“兩雜”種子樣品(水稻樣品200克,玉米種子樣品300克,分別包裝)寄送至江蘇省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由省廳統一安排送省南繁南鑒站海南基地進行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常規水稻種子樣品的品種真實性、純度、轉基因檢測工作,由省廳統一安排在2022春季市場檢查時進行。
五、時間安排
請各市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及時啟動監督抽查工作,充分利用“種業大數據平臺”進行企業及品種數據核實。
2022年1月10日前,將所抽種子樣品信息全部上傳到“江蘇種子質量監督抽查與檢驗信息管理系統”(http://202.102.17.138:8888)平臺,并將“兩雜”種子樣品寄送至江蘇省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
2022年1月25日前,各市將企業監督抽查工作情況報送省種子管理站。
2022年4月20日前,各市將所抽樣品凈度、水分、發芽率等檢測結果與不合格樣品查處情況報送省種子管理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確保抽檢效果。開展冬季企業監督抽查是落實種業執法年活動及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市場源頭治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各地務必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檢查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做到職責明確、任務清晰。種子管理、執法機構要密切配合,強化培訓指導,保障抽檢工作順利開展。在開展企業監督抽查的同時,要對企業生產經營等情況進行調研,了解企業有關意見建議,梳理匯總后同企業監督抽查工作情況一并報送。
(二)規范程序,確保證據鏈完整。認真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組織開展監督抽查。各抽樣和檢測單位務必嚴格規范抽樣、檢測和生產商確認、結果通知、異議處理等程序,留存書面憑證證據,及時逐個按樣品整理,確保形成完整、可追溯的證據鏈。
(三)嚴厲查處,確保市場秩序。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實行檢打聯動,對違反包裝標簽、檔案不健全等違法行為,應當場依法作出處罰;對質量不合格、品種不真實等問題,要依法核查處理,并對案件查處結果及時公開。
聯系方式:
省種子管理站 任瑞珍
電 話:025-86263534
郵 箱:jsseedsdb@126.com
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 周海豐
電 話:025-86263215
郵 箱:jsnyzyglc@163.com
江蘇省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 丁俊杰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283號10號院大樓8樓
附件:1.種子水分、發芽率、凈度指標檢測任務安排表
2.省內生產經營“兩雜”種子企業名單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